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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会组织机构

一、本学会的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是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。其职权是:

(一) 制定和修改章程;

(二) 选举和罢免理事;

(三) 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
(四) 决定终止事宜;

(五) 讨论和决定本学会的会员大会、国际古地理学会议及其他学术活动召开的时间、地点和承办单位,以及其他重大学术问题;

(六) 评议《古地理学报》(英文版)的学术质量,提出建议,促使《古地理学报》(英文版)早日办成国际地质学期刊领域中的领先期刊;

(七) 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
二、理事会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的执行机构,在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负责。

理事会的职权是:

(一) 执行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的决议;

(二) 选举和罢免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;

(三) 筹备召开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、国际古地理学会议及其他学术活动

(四) 向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
(五) 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
(六) 决定设立秘书处为本学会的日常办事机构,还可根据有关情况设立有关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其他实体机构;

(七) 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
(八) 领导本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
(九) 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
(十)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